星报讯 昨日上午,一起“特殊”的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案调解在庐阳区法院进行。调解员不是案件的承办法官,而是来自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调解员,只见调解员三言两语仅仅花费半个小时,便使得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据了解,这是试点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以来,合肥市成功调解的首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案件。
去年11月2日早上,顾某驾车行驶至蒙城北路与凤台路交口时,因驾驶车辆不当与骑自行车的朱某发生碰撞导致对方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顾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朱某无责任。
康复后,朱某将顾某及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3000余元。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向双方提议,可以使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解决此案。对此,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
随后,承办法官委托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指派调解员对此案进行调解。昨日上午,来自合肥一家保险公司的调解员主持了调解,只见她三言两语间,便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心防”,短短半小时后,原本对赔偿金额相持不下的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随后,法院现场发出调解书对该协议进行了确认。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一起保险纠纷案件如果按照法院正常流程进行,最少也需要耗费两三个月,而该案在使用诉调对接机制后,仅花费一个月便结案,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还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