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及不少省级部门已经公开“三公经费”,今后,合肥市各部门也将“晒三公”,并引入“第三方”衡量财政资金是否该花、该如何花。昨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合肥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修订稿)。
今后合肥市各部门要“晒三公”
“按照合肥市政府确定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时间、内容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合肥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部门要提高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透明度。
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完整地编报项目预算。
此外,为规范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市财政一般不办理预算追加。
引入“第三方”衡量财政资金是否该花
据介绍,合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及时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预算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在预算绩效评价方面,可引入第三方评估。”合肥市市长张庆军建议,对于预算的存量部分将“清零”,“在年度部门预算里,如果项目专项用不完,则当年预算取消,这也是提高财政资金运行使用效率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