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470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并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他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愿意认罪服法。庭审结束,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涉嫌受贿47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先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负责人的请托,为上述公司解决列车使用、列车配件业务、招标代理工作、技术产品应用、货款结算、工程项目中标、技术合作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00余万元。
首次索贿仅为参评院士
据了解,张曙光向企业老板伸手要的第一笔钱,是为了参评中国工程院院士。
张曙光称,参评院士“需要花钱”,为了工程院院士,2007年他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200万元,在申报院士失败后,他又先后两次向戈索要钱款,共计800万元。
证人称其情人吃“空饷”
检方指控,张曙光多次收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
杨建宇证言,张曙光的情人罗某提出自己工资不高,杨建宇提出请其到自己公司上班。罗某在杨公司工资每月16000元,杨建宇前后支付了三四十万元工资。杨建宇表示,罗某没做任何工作,聘请她纯属为讨好张曙光。
最后陈述:愿意认罪服法
法庭上,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法庭讯问、证据出示及质证,张曙光对所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张曙光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
在最后陈述中,张曙光表示,通过庭审对自己的犯罪有了深刻认识,在看守所里的900多天,一直在反思,此次犯罪教训深刻。感谢党、办案机关对自己的挽救,愿意认罪服法,相信法院公正判决。
10日的庭审中,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等旁听了案件审理。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