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提到的拥堵费引起广泛热议。(9月8日《齐鲁晚报》)
城市拥堵成疾,一方面与城市机动车数量高速膨胀有关;另一方面,城市对公共交通的长期“欠账”,使人们不得不“高效率”地使用私家车,从而使拥堵矛盾更加恶化。因此,城市在给私人用车“设限”的同时,也应该给公车使用套上“紧箍咒”;特别是,要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上有更大作为,实行“设限”与“发展”双轮驱动。
在“设限”上,还有多条路可走。比如,买车加收消费税,增加用车成本,以此降低汽车增长量;同时,对汽车征收排污费,因为汽车排放尾气污染环境,政府部门可以把这笔费用投入治污、改善环境等。还有,买车必须要有车位,不仅提高了用车门槛,还解决了路面停车问题。
然而,“设限”仅是次优选择,“发展”才是治本之策。比如,在发展公共交通方面,应学习香港的先进经验,建立舒适、方便、快捷、安全的公交系统。据统计,香港每天共有1200万人次使用各种交通工具来往各处,其中89%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香港特区政府的宗旨是,公共交通应由私营机构或公共机构提供,而政府提供一个管制架构,并使各种交通工具得到协调。政府秉承的原则是确保市民能够以合理的费用,获得最大的出行便利。
可见,只有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严格控制机动车、特别是私家车保有量, 城市交通才能得以明显改善,市民才会主动放弃购买私家车;只有市民出行主要依靠公共交通,控制私家车上路数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