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两劫匪分别被判无期和20年徒刑
星报讯(曹杰 丁军 记者 雷强) 两个刑满释放人员,为了快速致富,蹲守在银行或者储蓄所门前,专门对老年人和妇女存储户下手,能抢则抢,能偷则偷,四年间先后作案15起,获赃款近20万元。昨日,宿州市中院分别判处两名劫匪无期徒刑和二十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09年10月至2012年6月期间,曾某、高某结伙先后在灵璧县、蒙城县、濉溪县,由曾某进入各银行寻找取款的老年人或妇女等目标,高某骑摩托车外围守候,确定目标后,两人骑摩托车跟踪取款人或存款人,随后实施抢劫、抢夺、盗窃,其中抢劫八起,劫得人民币108240元;抢夺四起,抢得人民币41000元;盗窃三起,盗得人民币342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