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记者从宣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9月8日起,在宣城市区街头,闯红灯的行人将要为自己不守规矩的行为付出代价了:罚款50元。
“50块钱够一家三口一天的菜金,以后真的要好好走路了。”家住宣城市区珍珠塘小区的翟女士这样对记者说。
据该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从9月8日开始的交通安全整治主要分两部分,即行人和非机动车。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的,处10元罚款;违反交通信号,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处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只准予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坐椅,违反规定的,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10元罚款;逆向行驶,闯红灯,不从人行横道通过的,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处50元罚款。另外,未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燃油助力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电动三轮车不得驶入市区限行道路。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行人拒绝缴纳罚款,能够查实违法行为人身份信息的,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备注栏填写拒绝缴纳罚款,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另外,违法行为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时将其违法行为通报至所属单位,建议按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