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追小偷,允我头条表扬下
路上错别字,纠出有好礼
产后未满月 丈夫施家暴
砸破车窗、卸下方向盘为哪般?
“油耗子”4个月作案11起
10余天“闪婚” 1年后“闪离”
3上一篇 2013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10余天“闪婚” 1年后“闪离”

吴雪竹 王正茂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认识10余天“闪婚”,1年后又“闪离”。离婚后,为了一枚订婚戒指,前夫多次“骚扰”前妻还大打出手。昨日,记者获悉,经庐江县盛桥司法所调解,女方归还了戒指,男方承诺从此不再“骚扰”她。

去年7月初,庐江女子阿梅(化名)经人介绍与阿勇(化名)认识。仅仅10余天后,这对80后小情侣火速“闪婚”。婚后,缺乏了解的两人经常为了“谁洗碗”、“谁洗衣”等鸡毛蒜皮小事吵个不停。

一年后,两人又火速“闪离”,结束了这场充满争吵的婚姻。可离婚后,因为一枚戒指,两人再次陷入“战火”。原来,婚前阿勇曾送了一枚价值3600元的订婚戒指给阿梅,离婚后,他认为阿梅应该归还戒指。可阿梅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既然已经送给她了,戒指就是她的。

为了要回戒指,阿勇多次到阿梅家里进行“骚扰”,两人甚至大打出手。最终,在盛桥司法所的调解下,阿梅归还了戒指,阿勇也承诺不再“骚扰”她。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