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年前,河南襄城县霍庄村20岁农民霍想雨意外挖出15件文物,他主动献给了河南省博物馆。“当时文物专家离开时,承诺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但38年过去了,承诺一直空悬。其间,霍想雨曾多次到河南省文物主管部门讨要说法,但每次都遭到婉言拒绝。(8月28日《河南商报》)
对于自己的“失信”行为,河南省文物局认为,“虽然1982年出台的《文物保护法》做出了对文物保护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的规定,但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我们无法支持霍想雨的诉求。”不过让霍想雨也让笔者疑惑的是,当时的文物专家明明承诺过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即便“法不溯及既往”,文物专家就可以言而无信吗?既然不能兑现承诺,当初又为何轻易许诺呢?要知道,文物专家代表的是政府部门,不是一般的个人行为,如此“带头失信”实在是开了一个坏头。
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政府失信就是社会失范的一个重要源头,政府官员的承诺关涉到政府的公信力,在作出承诺之前必须慎重,因为政府失信会对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产生恶劣的传导作用,没有政府诚信,就没有社会诚信,也就没有公民的诚信。只有规范政府的信用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才是重建社会信用的绝佳榜样,才能挽救整个社会岌岌可危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