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5月4日晚21时许,在省城万绿园小区,李某因车辆行驶问题与被害人高某发生争执,并因此迁怒对方,驾车撞伤高某及其儿子(本报曾作报道)。8月26日,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李某当庭认罪,并为自己一时冲动给高某父子俩带来的伤害表示道歉。被害人高某则认为,这件事给儿子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希望法院对李某严惩。
经鉴定,高某和儿子分别构成重伤和轻伤,高某还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李某索赔。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