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遗的“术”与“道”
2013年8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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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遗的“术”与“道”

叶孤城
 

申遗在中国的热度一直未减,一方面说明各地文化保护意识确实增强了,另一方面,是受“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发展观的影响。一旦申遗成功,知名的文化遗产会多一个标签,不知名的能借机大肆宣传,包装出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圈地开发接踵而至,带动就业,拉动经济发展,地方GDP也会多一些好看的数据。

然而,这看似有多重利好的申遗,其实隐含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现实。日前,联合国教科文民间艺术国际组织中国区主席陈平做客“金沙讲坛”,讲述“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她透露,为了申遗,全国各个地方每年总共要花大约3亿元。平心而论,从全国角度来看,3亿元并不算多,但如果结合申遗的成功率来看,也许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各地的申遗过程中,也不乏一些拍脑袋决策、为申遗而申遗的情况,结果就只能是劳民伤财,甚至为腐败寻租创造了机会;还有一些地方,为了增加申遗的成功率,削足适履,进行所谓的“保护性拆除”,事实上往往对文化遗存造成了巨大破坏。4月发生的西安兴教寺拆除事件,就属于后者。

如果把申遗的目的分成“术”与“道”,我认为,申遗的眼前利益,如地方文化知名度,对旅游开发的助力,官员的政绩和百姓的实惠,这些都是“术”,追求“术”应该,但要量力而行、顺势而为,“为赋新词强说愁”只能适得其反。而放长眼量,只有以文化保护为旨归的申遗,才是世间大“道”。文化虽然并不直接带来利益,但没有文化的民族,永远是贫乏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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