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前曾上网“观摩学艺” 两被告互指对方是“主谋”
安徽地质博物馆馆长 受贿7万获刑3年
凶手获死刑,当庭上诉
凶手获死刑
下一篇4 2013年8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肥东“1·12黄金大劫案”昨开审
作案前曾上网“观摩学艺” 两被告互指对方是“主谋”

正言 记者 王玮伟
 

编者按: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两个自己,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当魔鬼占据上风,必定是伤他人,毁自身!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这组追踪,给您警醒,安分守己,拒绝冲动!

戴着头盔、手持发令枪,抢走了价值近百万元的黄金饰品。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肥东“1·12 黄金大劫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作案前曾上网“观摩学艺”

被告人何某,23岁;被老人范某,24岁。两人同为舒城老乡,租住一起在合肥从事装修工作。上午9点20分,两被告人刚被带上法庭,旁听席上的一名2岁左右男孩便大哭起来。何某回头向男孩望去,眼神复杂。记者了解到,这名男孩是何某的儿子。

法庭上,何某陈述,2012年底,为了回家过年,和范某想一起做点事“发财”。一开始想着入室盗窃,因担心不来钱而放弃。后来,两人上网看到抢劫金店的视频,于是就有了抢金店的想法,并多次观摩学习。

今年1月12日7时48分,两被告人按照事先计划,共抢走黄金饰品61件,共计2187.14克。后在市民围追过程中,丢掉了1根黄金项链。经鉴定,两人劫得的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914225元。

两被告互指对方是“主谋”

庭审中,两被告人对自己抢劫金店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两人在长丰、淮南卖掉了2根黄金项链。拿到的3千多元赃款,何某拿走了约3000元,准备回家交给岳父买装修材料,而范某留下了剩余的200元。不过还没来得及再次变卖黄金,警方已经找到他们,1月15日、1月16日,警方先后将范某和何某抓获。

当被问起究竟是谁提出抢劫金店这个想法时,两人都开始互相指责起来。“是他先看到的抢金店视频,然后让我看,一起学习,卖掉3000多元的黄金饰品,我只拿了200元。”范某这样说道。何某对于范某的这番供述却并不认同,“不是我先提出的,是他先提议抢劫金店,还说得手后一人一半分。”

2岁儿子每天被拴在车旁

范某在法庭上表示,母亲患有精神病,家里经济很困难,没钱才选择抢劫。法庭下,何某的堂哥告诉记者,何某虽有一名2岁的儿子,却因没钱一直未办婚礼,未领结婚证,儿子的户口依然没有解决。何某犯案后,儿子一直是由爷爷奶奶照顾,为了生活,两位老人每天下午4点钟就去摆摊卖蛋炒饭,一直忙到第二天凌晨3点钟。担心孩子乱跑,他们只好用绳子把孩子拴在摩托车边看着。

因案情重大,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