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京报》报道 北京摔死女童案中,韩磊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驾车人李明涉嫌窝藏罪已被提起公诉。近日,韩磊在接受讯问时表示,从事发至今“这20多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韩磊称,7月23日晚,他跟李明等几个朋友一起在大兴旧宫吃饭、喝酒,随后几个人相约去唱歌。他从饭馆最后一个下楼,看见只有李明的车还在楼下停着,他就上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等二人到了歌厅,停车位已满,二人就准备到马路对面公交车站旁的路边停车。
李明称,当时他“一看这车位,有一个婴儿车,就想我不能碰着婴儿车”,就在他想着怎么停车的空当儿,韩磊已经与婴儿车旁边的女子就停车问题产生了争执。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之间,车内的女童就被韩磊举过头顶摔在了地上。
韩磊称,他乘坐李明的车逃离现场后,“一直回想自己使了多大力量,孩子到底有没有危险,一直想这些事”。当警方发现他、并将其带走后,“在警车上的时候,步话机就开始响,里面说‘人抓到了’,这种气氛跟电影上看到的一样,很严重”。此时他才知道自己犯了命案。
“这件事情我解释不清楚,我不可能去杀一个孩子。”韩磊面对检察官,哭诉称:“造成孩子这种惨剧,虽然是突发的事件,是很多原因综合在一起,但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这二十多天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办案检察官认为,韩磊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知将女童高举过头顶摔在马路上的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李明在目睹了韩磊的行为后,仍旧驾车帮助其逃离现场,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韩磊、李明均有各自的辩护律师介入此案。目前,北京一中院正在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