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遇害。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位民警才上前将其控制。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区分局官员回应称,两位民警在处置此事时,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事。(本报今日08版)
面对突发情况,两位民警愕然呆立片刻,属于人之常情:基层民警也可能并没有直面凶杀案的机会。但是,当初报案人以“怀疑抢劫”报警,出警民警不可能不做好凶险来临的准备,不可能不保持高度警惕性。当歹徒已经拖拽女孩,挥舞手中利刃时,行凶端倪毕露,距离不过两三米的两位民警亦然“脚下生根”,这正常吗?况且,处理紧急情况,警察有使用警械的权利。警察身旁的胡女士都意图用警棍制敌,为何两位民警选择了毫无杀伤力的购物篮和纸盒?种种事实暴露出两位民警极差的职业素养。
一份职业,即对应一种社会角色。从事该职业的人如何扮演角色,人们早有约定的法则或者期待。例如法官,他就该道德高尚,少去交游;而警察,就该机智灵活,勇而无畏。
因此,如果法官脱下法袍去狎妓,和有利益关系的律师交游,他在人们眼中已经不是法官了。同样,如果一个警察,面对凶案,不机智、不迅捷、不勇敢,他已经丧失了“警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内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就要求警察,“机智勇敢、不怕牺牲”。《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更是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两位迟钝的民警,已然违背了“立即救助”的法定义务。
悲哀的是,两位民警不仅角色错位,相关官员更是爆出“雷语”,不承诺、不问责,却“护犊子”为两位民警开脱。必须问责“警察反应迟钝”,更要问问相关官员为何出事后总想着擦屁股、护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