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的网络黑社会
2013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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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的网络黑社会
北京查处网络推手公司 多名网络红人被刑拘
 

日前,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传播制造谣言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公司,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及该公司其他2名成员,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之后,第一把火烧向了网络犯罪。

“秦火火”诋毁雷锋形象

秦火火曾被网友送了一个网名叫“谣翻中国”,对此他欣然接受。

据了解,秦火火被警方立案调查,缘于群众的举报。今年4月份,一则严重诋毁雷锋形象的信息被网名“秦火火”的人发布在互联网上并迅速传播,信息称“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六块钱。”

这则消息引发大量网民对“秦火火”不满,北京公安机关接到不少网民的报警,要求彻查诋毁雷锋形象的谣言制造者。

北京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发现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

造谣传谣3000多条

根据警方的调查,尔玛公司为了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以便更好地非法营利,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二人在网上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两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此外,二人还在网上捏造了所谓雷锋生活中的奢侈情节、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的,并对我国某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民众等多人进行无中生有的恶意中伤。

警方初步查明: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尔玛公司创办人,其余2名涉案人员均为其公司员工。“秦火火”、“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2名成员已被北京警方抓获。

据秦志晖、杨秀宇供认,尔玛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朝阳区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秦志晖、杨秀宇及其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他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此达到公司牟利目的;同时,公司还一直以非法删帖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牟利。秦火火承认,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

办案民警表示,有迹象显示,网上有人与秦火火互粉,互相顶对方,其行为有一定的组织性。似乎有人在提醒他,近期要关注什么。

作案秘诀

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

据秦、杨二人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夜之间摧毁。其叫嚣:“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杨等人伙同“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制作事端、为非作歹,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其组织严密、目的明确、手段恶劣、获利巨大,是一个典型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网络犯罪组织,他们长期在网上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攫取利益、为所欲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

秦火火称,他就是想出名,只要出了名,就会有出版社来找他,就能出书,就能挣钱。

谈到为何要针对名人,秦火火说,只有颠覆已经成名的名人,才能快速提高知名度。

在被警方抓获后,秦火火告诉办案民警,他初步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他以前只觉得一条微博只是造谣,很享受那种受追捧的喜悦。但这些造谣的确带来了负能量,“我今后要多传播正能量的东西,给后代积点阴德。”

昨天,秦火火57岁的父亲秦声东告诉办案民警,秦火火16岁就离家了,并称“这孩子不是玩意儿,品质恶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曾在地铁上推销自己

其人其事

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2002年,他高中毕业后,先是南下广州,成为一名打工仔。随后,秦志晖又北上,来到北京。

刚来北京的时候,“80后”的秦志晖做过校对、文案,工资只有1000多。他后来不断跳槽,工资随之增长。被刑拘前,在一个负责网络推广的公司,任社区部副总监。

第一次出现在微博上,是在2010年。秦志晖在微博上注册了“中国秦火火”的ID,这是他第一个微博账户。

办案民警说,秦志晖很想出名,急于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但他发现,通过常规的方式,很难。2011年的五六月份,秦志晖想出一个办法来营销自己。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衫,胸前贴了一个广告:我是中国秦火火,请大家关注我。他专门来到人群密集的北京一号线和五号线地铁车厢推介。“活动初步达到了目的。”办案民警介绍。

办案民警说,编造谣言时,秦志晖的原则是“极其夸大,才能引发关注”。“秦火火”只关注负面新闻,惯用“肯定式的质疑”方式,引起网民共鸣。

因为秦志晖只有高中学历,警方曾怀疑涉案微博是否由他自己编写。警方曾让他现场针对自己被公安机关带走这件事,写300字短文,“看看语言组织能力。”

民警认为,他的表现确实超出了他的学历,语言表达也非常有网络特点。

据介绍,秦志晖现在非常后悔,表示自己的微博每一条单独拿出来,只是一个普通的造谣,但是串起来一看,“确实过了”。

“我不务正业啊,80%都是负能量。我以后要去接受些正能量的东西,去谈风花雪月。”“秦火火”对民警如是说。

帮多位欲出名女性炒作

秦火火在北京工作的公司主要有两个,并且都是网络营销、网络炒作、网络水军公司。一个是华艺百创,另一个就是尔玛公司。中国互联网上的乱象之一就是低俗恶毒文化流行,著名的如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等。其实这两大乱象,都是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在幕后操纵。而秦火火曾任职的尔玛公司及其骨干员工,就是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的网络推手。

尔玛公司的创办人是“立二拆四”(真实姓名为杨秀宇),中国互联网的著名网络推手。其操作手段无非是刻意制造一个以人物为中心的事件,然后再雇佣网络水军大肆炒作,将相关人物炒作成互联网名人,相关人物名利双收开始走穴演出,而立二拆四及其公司则在幕后大赚黑钱。

尔玛公司也是郭美美事件的幕后炒作者。中国红十字会及中国政府的慈善体系几乎被郭美美事件彻底摧毁。然而,郭美美事件,其实是网络推手及网络水军公司一手策划的阴谋。据调查,为了获得更多营销利益,尔玛公司大量使用淫秽手段色情包装,为多位欲出名女孩进行炒作助其成名。“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露露、“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均是尔玛公司以色情手段包装成名的产物。

相关司法解释将出台

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不得破坏网络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依法惩处。

警方同时表示,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针对当前互联网上传播制造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不法分子或借社会敏感热点问题炮制社会谣言,挑起事端,扰乱公众视线,蛊惑人心,或直接诋毁攻击企业、公民,不仅扰乱网络公共秩序,还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广大老百姓深受其害,强烈呼吁要整治网络乱象。为回应百姓关切,公安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另据了解,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近期也有望出台。 综合《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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