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报道 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经开分局21日证实,渭南警方近日在侦办一起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过程中,发现原渭南市人大代表、渭南宏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个体私营)董事长张志宏有嫖宿幼女行为。经报请,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16日决定停止其渭南市人大代表职务,警方于8月17日对涉嫌嫖宿幼女罪的张志宏予以刑事拘留。
人大代表嫖宿13岁女生
20日有媒体曝出,今年5月25日,渭南市经开区某中学1名初中二年级的女生,经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马某某介绍到临渭区解放路银河宾馆,又通过犯罪嫌疑人雷某、杨某某联系犯罪嫌疑人渭南市人大代表张志宏,最终张志宏在该宾馆与该名初中女生发生性关系。有消息称,张志宏花5000元钱促成了这起交易,但未得到警方证实。
据知情者透露,与张志宏发生性关系的初中女生出生于2000年6月,刚过13岁生日。
涉嫌嫖宿幼女罪被刑拘
资料显示,张志宏,1960年生,渭南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临渭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于1992年8月用3万元人民币创办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如今公司固定资产近亿元,拥有职工数百人。
8月17日,张志宏涉嫌嫖宿幼女罪被警方刑拘。渭南警方称,因涉及未成年人,详细情况不便对外发布。同时还表示,将对此案从严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张志宏(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