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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居住地不在一处 省城居民也可申请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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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居住地不在一处 省城居民也可申请廉租房
但需要调查审核
闻办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低收入家庭,户口和居住地不在一处,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么?昨日,合肥市房产局给出“答复”,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经过人户分离调查审核程序之后,就可以申请廉租房。

2013年度,合肥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是合肥本市户口,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84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但是,有些申请家庭因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一处,条件是否符合存在争议。为此,合肥市房产局已经确定了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户分离调查审核程序。申请家庭应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各户籍所在地受理后,填写《合肥市低收入家庭(人户分离)情况委托调查函》,由区民政局代为调查实际情况。调查内容涵盖了住房状况(面积、购房时间、装修情况、装修时间)、家用电器(彩电、空调、高档手机等)、近两年内购买的高档用品,以及家庭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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