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南林州市发生的“警察摔婴”事件,河南省公安厅19日通报称,包括林州市公安局局长在内的4人被停职,接受调查。
当事民警系酒后摔婴
郭增喜今年50岁,事发时为林州市公安局矿管警察大队民警,二级警督。
公安机关通报称,调查取证工作初步结束。7月18日晚,郭增喜和朋友在林州市黄华山景区的一家饭店吃饭、饮酒。饭后,郭增喜等人到林州市皇冠KTV门口时,遇见李青峰抱着其7个月大的女儿从歌厅出来,郭增喜直接从李青峰怀中抓住其女儿扔在地上,后李青峰及家属立即将其女儿送林州市中心医院救治,因其女年幼,为稳妥又转到安阳地区医院。
期间,郭增喜也被在场群众打伤。通报显示,在郭增喜做出摔婴举动之前,其和孩子父母并未发生争执。
记者18日晚见到7个月大的受害女婴,其脑袋后面一个拳头大肿包仍然清晰可见。据孩子母亲介绍,孩子常会半夜惊醒,害怕见生人,有时会呕吐。医生表示,孩子是否会留下后遗症还需观察。据了解,当地卫生部门已在北京为受伤女婴联系好后续检查治疗的医院。
4官员因摔婴事件被停职
河南省公安厅昨日通报称,事发后该厅当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组成由河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刑侦、刑技、督察等部门参加的督导组赶赴林州,对案件实施全过程监督。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17日夜,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郭增喜依法刑事拘留,彻查其犯罪事实;18日,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等3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待问题查清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同时,对分管联系林州市公安局的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停止执行职务,向市局党委作出检查。
目前,摔婴民警郭增喜已被押往安阳看守所采取异地关押措施。 综合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