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利用钓鱼网站获取他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利用远程协助将获取的银行卡与支付宝等绑定设立快捷支付,从而通过购买、销售游戏元宝的方式,盗取他人银行卡内存款。日前,记者从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我省查处的首例利用互联网直接盗取他人银行卡存款案在该院一审宣判。
据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间,被告人陈某某先后伙同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房某某、谢某等人,经事先商议,在私服《热血传奇》游戏内将有意卖账号或卖装备的游戏玩家诱骗至被告人谢某提供的冒充私服《热血传奇》交易平台的虚假网站内“交易”。
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先是诱骗游戏玩家在该交易平台内注册账户,后再通过该平台后台向游戏玩家注册的账户内虚假支付交易金额,并诱骗玩家只有先向其注册的账户内充值人民币1元后方可办理提款。
游戏玩家照做后,该网站后台自动生成游戏玩家输入的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获取上述信息后,被告人陈某某再以该平台客服的名义,谎称帮助游戏玩家办理提款手续,诱骗游戏卖家开通远程协助,乘机将其临时注册的支付宝、财付通等账户与获取的银行卡绑定并设立快捷支付,进而在网上购买、销售游戏元宝,得手后各被告人按事先约定分成。
经查明,2012年间,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盗窃他人银行存款75万余元,被害人数达500余人,遍布全国各地,个人被盗数额在100元至40000元不等。
最终,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赵某某、房某某、谢某被判处十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