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管理层强调要保护投资者权益,甚至表示要出台专项法规来保护投资者,这当然是投资者所欢迎的。不过,作为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投资者更盼望的是这种保护能够落实在每一个法律法规的文件里,落实在实际行动中。
当然,就保护投资者而言,投资者欢迎管理层出台专项法规保护投资者。但保护投资者仅限于此是不够的。保护投资者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它应该渗透在中国股市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里,渗透在每一个法律法规之中。比如,它首先就应该体现在中国股市的定位里,这一点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来说至关重要。中国股市的定位问题,其实也就是股市是为融资者服务还是为投资者服务的问题。而长期以来,中国股市就是为融资者服务的,由此导致中国股市的法律法规都是为融资者服务的。这种股市定位的错误就保护投资者权益来说是一种方向性错误,方向都错了,保护投资者权益就是奢谈。这实际上也就是过去二十多年广大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原因所在。所以要保护投资者权益,首先就要在股市定位这个大方向上体现出来,大方向错了,保护投资者就是南辕北辙。
此外,保护投资者权益就必须严惩欺诈上市、弄虚作假、股价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欺诈上市,应该让欺诈上市公司直接退市,并赔偿投资者损失。而在投资者维权问题上,更应该建立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在减少投资者诉讼成本的同时,也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