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京华时报》报道 昨天,有知情人透露,称李天一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在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记者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获证该知情人爆料情况基本属实。
其他涉案人确无背景
1996年出生的李天一,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天一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李天一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
涉及此案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年仅15岁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给李天一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聚聚。
李天一是第一个施暴者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天一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他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到北京后,李天一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而当天除5人以外,还有李天一的一个河北朋友李某。几人开车来到酒吧后,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来两名女子,其中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只是在酒吧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
从酒吧出来一直到湖北大厦,李天一、魏某某都数次酒后驾车。在湖北大厦,魏某某开了一个房间。李天一等人扶着醉酒的杨某进入大堂,在电梯中,几人还有殴打动作。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天一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天一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
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