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年2月份,51岁的望江县农民宋新元与省环保厅对簿公堂,要求省环保厅撤销对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望江年产6万吨粘胶短纤维项目的环评批复。败诉后,他不服,继续上诉。昨日,合肥中院审理了该案。
法庭上,原告宋新元出示了两份新证据,坚持一审的诉讼请求。
原告称,省环保厅2008年1月17日出示的一份“环评函”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导致企业开工后当地环境污染严重,请求法院撤销这份“环评函”。此外,他提出两份新证据:一份是人事任免通知,指出批复环评函时任环保局副局长,同时担任环科院院长。“这就等于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另外,宋新元还出示了十多名住在工厂附近的癌症患者病例,以表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
不过,对于原告的控诉,被告代理人认为,第一份证据有待核实,第二份癌症患者的病例不足以说明其病情由工厂造成。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