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9岁的王某专门销售苹果系列产品。为了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声誉,他竟采用了“赔本赚吆喝”的模式经营,但最终倒贴的生意资不抵债。昨日,王某因涉嫌诈骗265余万元站在了合肥中院的被告席上。
据王某陈述,2012年10月份开始,他为了提高人气,从某公司储某处购进苹果系列产品,然后再低价出货。“比如,一款苹果5手机,进价4880元,我会便宜300至500元出货。”
据悉,因为产品便宜,被害人孙某、朱某等人经常从王某处购货。然而,随着交易量增大,今年1月份,王某资金链开始出现问题。为付清供货公司的货款以便获得继续供货,王某在催促孙某、朱某等人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以生意周转为名,从被害人李某、梁某处分别借款5万元和39.6万元。1月23日,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庭审中,王某称,原本他想前期亏本赚人气,后期稳定客源再赚利润。“随着出货量增加,越亏越多,为尽快回笼资金,我只能继续高买低卖。”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