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日前公布《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网友征求意见。有网友说,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对此,省纪委相关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你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7月30日《潇湘晨报》)
中国是人情社会,做寿生子办酒宴也是一种传统文化。领导干部也是人,如此“一刀切”地砍掉设宴请客的习俗,虽然主观上不存在公权干涉私权,可客观上未免有些不近人情。
事实上“办酒”和贪污受贿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很多官员做寿生子办酒只是家庭聚会,并不是为了收敛钱财,“一刀切”地认为官员办酒都是贪污腐败并不能服人。再说近些年的腐败案件呈现了复杂性、隐蔽性的特点,明目张胆的腐败分子还是少数。不办酒,并不代表不收受贿赂,不请客,并不代表不贪赃枉法。就像在矿泉水瓶子里装茅台一样,“不准办酒”看似“动真格”,其实治标不治本。
笔者认为,举办宴席本身并没什么错,关键是方式和内容,宴席是否变味,是否有不符合规定的猫腻,这些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现实中,针对某个腐败的变种问题制定一种对策,然后腐败又以另一种变种形式呈现出来,如此循环往复,形成一个死循环。这是应当警惕的。
因此,反腐需要“动真格”,但这不等于“一刀切”。从长远来看,还需要从制度上下功夫,且制度的设计要规范合理可操作,制度的实施要标本兼治有保障,才能得到共鸣,进而让腐败行为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