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正言 记者 王玮伟) 男子发现前妻在KTV会男友后,带来一把刀捅伤“情敌”,致其死亡(本报曾报道)。昨日,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被告王某陈述,他与妻子结婚几年后离婚,后来又复婚。2012年3月22日再次离婚,但离婚后两人仍住在一起,一直有夫妻感情。“2013年3月6日14时,我到前妻上班的KTV去拿钥匙,看到前妻与一名男子在403包厢内,行为十分暧昧,我就和男子争吵起来,拿走他的裤子,并捅了那名男子。”
原告辩护人称,受害人生前为家中的经济支柱,妻子多病,女儿待业家中,儿子还在上大学。要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91.8万元。
被告王某表示,他现在特别后悔,会尽最大努力进行赔偿。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