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发改委正式复函原则同意,省发改委认真修改完善后,日前,《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入再次征求意见阶段。根据《规划》,我省将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三大类主体功能区。其中,合肥、芜湖等皖江8市有望跻身国家重点开发区域。
皖江8市或成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
根据《规划》,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省重点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城镇。国家重点开发区域主要集中在皖江城市带片区,包括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滁州和宣城8市所辖的29个县(市、区)。
阜阳亳州要打“中药材”牌
阜亳片区、淮(南)蚌片区、淮(北)宿片区、六安片区、黄山片区和重点开发镇,被认定为省重点开发区域。
《规划》中明确提出,阜阳和亳州片区要重点发展现代重要等产业,打造成全国重要的中药材生产和物流基地。
淮(南)蚌片区和淮(北)宿片区,都被定位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
大别山区要逐步实现人口转移
“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这是《规划》对皖南和皖西山区的功能定位。
作为限制开发区域,大别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较为脆弱,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规划》称,不适宜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
《规划》提出,该区域在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维护的同时,也要降低区域内人口总量——逐步实现人口有序转移。
限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项目贷款
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以后,投资政策也要保持协调。比如,《规划》就指出,在禁止开发区域,政府投资应重点放在公共服务设施、管护设施及环保上。
在社会投资方面,要利用金融手段加以引导。比如,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按照区域的主题功能定位,来相应调整其信贷投向。同时,对于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规划》提出要积极提供贷款,而对于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则要限制贷款。
中心城市放开省域内落户限制
对于农产品主产区以及生态功能区,《规划》提出,要逐步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城市化地区和重型城镇转移。
同时,对于重点开发区域来说,它们要积极吸纳异地人口,特别是中心城市,要放开省域内的落户限制,并逐步放宽外省人口来安徽落户限制的条件,其他城市则要全部放开居民落户限制。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