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0年至2011年,原安徽省肥西县润德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孟某,以水泥厂经营为借口,分别向楼某、朱某等人借钱,共计诈骗9000余万(本报曾报道)。
日前,合肥中院判决被告人孟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