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9日,本报报道了宿松县女子施美香在南京看守所内深夜昏迷,送医十天后死亡事件。该报道引发了众多读者和网友的强烈关注,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昨日上午,施美香的大哥施国和向记者介绍说,施美香死亡事件公开报道后,7月12日下午,南京看守所正式坐下来与家属谈话,提出补偿家属十多万元了结此事。
“但看守所一方强调,这是人性化救助,家属必须写一份困难补助申请,这个钱最终是由民政部门出,与警方没有关系,看守所不存在过错。”施国和说,看守所的说法让家属无法接受,“人是在看守所内昏迷的,看守所怎么会没有责任?我们要的是真相和依法赔偿,并不是申请困难补助。如果是从民政部门领取困难补助,为何要向看守所写申请?”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上南京市看守所祁指导员,就该所为何要施美香家属申请困难补助一事,他回复记者说,补偿并不是家属所说的那种性质,因目前与家属一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此事不便多说,“但我们会与家属保持良好沟通。”
“对施美香死亡一事,我们已展开全面调查。”南京市监管支队张警官表示,目前,该市检察院也已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