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市场都必须面对IPO重启这道坎,即使再次引起股市下跌亦是如此。而对于新股发行而言,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事实上,2009年以来的前三次IPO制度改革,虽然监管部门一直在大力推进新股发行的市场化,但信息披露却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基础,所谓的市场化发行不过是空中楼阁。
强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提升其信息披露质量显然是抓住了问题的根本。然而,新股发行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他参与者如中介机构等的信息披露质量同样不应被忽视。新股高价发行,离不开发行人的包装粉饰,离不开询价机构的竞相乱报高价,当然更离不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大肆吹捧。而且,由于保荐人等中介机构与发行人形成了 “利益共同体”与“一致行动人”,同穿一条“裤子”,其在鼓吹时当然会更卖力。实际上,在海普瑞、华锐风电、沃森生物等超高价发行背后,哪一家没有闪现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忙碌的身影?哪一家的成长性、竞争能力等没有被保荐人鼓吹过?如今再回头看看这些上市公司股价的表现,又有哪一家没有坑害其投资者?
无论是承销商发布的所谓《价值投资分析报告》,还是在路演、推介等过程中,对发行人进行的鼓吹,其唯一目的就是吹高发行价格。因此,保荐人的相关信息披露,带给市场的往往不是什么正能量,相反却是极大的负面效应。其不断累积的结果,就是严重打击投资者对于股市的信心。
因此,IPO重启后在强化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同时,不能忽视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就像一个人,只有两条腿走路,才能走得更好更稳当,也才能走得更远。 曹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