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晨报》报道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四中的高中生阿伟好勇斗狠,在其就读的高中,曾让老师和学生又恨又怕。在开学之际,因为一只篮球的归属问题,阿伟多次前往该校高三(3)班辱骂、殴打该班多名同学。高三(3)班的5名同学忍无可忍,合伙殴打阿伟致其死亡。
日前,正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涉案的5名男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此检察院提出抗诉。该案经庆阳市中院二次审理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认为被害人案发前曾多次到被告所在的班级携带凶器威胁、殴打他人,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在引发案件上有重大过错,5被告进行的反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但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看,防卫行为显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且5被告认罪态度好,目前又有新的环境学习,认为判缓刑为宜。遂对5被告人从轻处罚,均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7月11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改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