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上午,朱先生从电子十六所附近上车,准备前往市府广场,因为一直打不到车,加上天气炎热,朱先生有些着急,这时,前方有一辆黑色的小车停在路边,一女子在与司机讲价钱,女子称给20元让司机把她带到滨湖,司机不愿意。
这时朱先生就问司机,把他送到市府广场10元钱可行,司机就同意了,朱先生立即上车,车子还没开一会儿,司机又喊住之前的女子,称20元也能带她去滨湖。这样,朱先生与女子就同乘一辆车。
谁知,车子刚上环城西路,司机就让朱先生下车,朱先生下车一看,这哪里是什么市府广场,还远着呢,朱先生便与司机发生了争吵。而到滨湖的女子因时间紧迫,就赶紧打了另外一辆出租车赶往滨湖了。
辖区民警到达后,司机不承认自己在营运,并没有收朱先生10元钱,只是看他在路边等车着急,就顺带他一程。民警协调完后,建议朱先生记下司机的车牌号,到运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