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胡胜男 记者王玮伟) 吕女士在合肥市蜀山区天柱山路梦缘商城A座一楼开了一家小超市,没想到卖一把12元的锁,竟然遭索赔七千元。
原来,2012年8月,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环公司)发现吕女士在店内销售假冒的三环图形注册商标的锁具,当月14日,三环公司花费12元从吕女士处购买了相关侵权产品,并将吕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吕女士赔偿经济损失四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吕女士擅自销售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的数额,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商标的声誉、维护费用等因素,酌定吕女士向三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七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