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李方来 庞媛 记者 圣林) 日前,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今年57岁的潘某自己经营一家白酒商行,2009年以来,潘某通过贵阳市街头张贴的假茅台小广告联系上当地制假者,至今共销售假茅台酒1099瓶,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9663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