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房云洁 记者 胡昊) 近日,来安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王某因寻找朋友,偶然通过互联网接触到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生意”,并由此认为这是生财的好机会。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间,王某利用网络平台,打着帮忙“找人”的旗号,在互联网上从事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活动,获利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