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两年前,胡先生在阜阳一体育彩票店购买即开型彩票,可是,“疑似中了100万元”的彩票被陌生男子抢跑了。随后,他报了警,但两年多过去了,此案却一直没有侦破。近日,他起诉安徽省体彩中心请求确认该彩票权属(本报曾作报道)。昨日,包河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希望法院确认彩票权属
原告胡先生称,2011年3月19日16时许,他在阜阳一体育彩票店刮得被告出售的“点石成金”即开型彩票,为讨个好彩头,他让一个同在买彩票的陌生男子帮他刮。岂料刮开后,对方拿着这张“疑似中了100万元”的彩票跑了。随后,他在彩票店老板的协助下向警方报案,同年6月21日,此案正式立为刑事案件。截至目前,警方尚未破获此案,遂请求法院确认该彩票为其所有。
被告:抢彩票的人才是被诉主体
针对原告的诉请,被告方表示,安徽省体彩中心负责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兑奖,而不是确认彩票权属,且在胡先生彩票被抢后,已积极帮助其进行协查。抢胡先生彩票的陌生男子才是此案合适的被诉主体。
同时,被告方还指出,胡先生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被抢彩票享有所有权,也不足以证明该彩票是否中奖。因此,被告方希望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省体彩中心:希望做出公正判决
昨日的庭审中,围绕着被告是否是合适的被诉主体、是否能确定胡先生对被抢彩票享受所有权、被抢彩票是否中奖等多个焦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因案情复杂,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安徽省体彩中心宣传部的魏副部长,他表示,此案的基本事实非常清楚,此事与省体彩中心关系不大,但省体彩中心会积极配合案件的审理,希望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