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年过六旬的张某曾是一名保安,因被怀疑监守自盗而遭辞退。他感觉自己尽职尽责,而公司和保安经理则因怀疑而辞退他,深感委屈的他遂起诉至法院。昨日,记者获悉,包河区法院审结了此案。
被怀疑监守自盗遭辞退
去年3月,张某应聘到合肥某公司当保安,工作中认真负责,颇受同事好评。去年9月的一天上午,保安经理和主管询问他电动车被盗一事。随后,他汇报了相关情况,但保安经理坚称,他是监守自盗,并认为电动车被他卖了。
一开始,张某并不以为然,岂料保安经理多次在公司内提及此事,这让他很难堪。没多久,他接到解聘通知,被公司辞退。
起诉至法院,讨要“对不起”
回家后,他越想越憋屈,感觉精神压力很大,遂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要求保安经理和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庭审中,公司方面和保安经理则认为,他们并没有对张某的名誉权构成侵害,其诉求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存在,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请,且王某作为公司的保安经理,其行为是职务行为。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保安经理和公司的行为不具备名誉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遂依法予以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编后语:事是小事,张保安的行为却值得称道。当下的社会,太多的不信任太多的忍气吞声,需要多多的张保安,用掷地有声的方式,告诉大家,尊严,无关职位无关身份无关权利,只要我愿意,讨要尊严的路,还是会坚持,哪怕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