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助学金如何发放?具体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针对不少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合肥市教育局职成处对合肥市中职类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中职类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有哪些?
答: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其前两年视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合作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其合作双方都应具有按规定审批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其招收的学生按其学籍所在校申请和发放国家助学金,不得重复统计、申报和漏发。
问: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答:对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具体认定时要参照合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独生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城市家庭困难学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答: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2、8两个月不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按月存入学生银行卡。
问:国家助学金该如何申请?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递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递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3)认定评议小组收集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教秘〔2007〕564号文件和市、县要求报送各项统计信息。
(4)因各种原因辍学、休学、停学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必须及时报上级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停发其国家助学金。
(5)学校要将每位受助学生的身份证明资料整理后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办理银行卡,并按月将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中。为学生办理银行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6)学校要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问:所谓“涉农专业”具体为哪些专业?
答: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