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偷“失足妇女” 获刑10个月
去年12月上旬~12月下旬,在合肥从事保安工作的宿州男子陈某,先后三次在与失足妇女发生关系后,趁对方熟睡之际,顺走对方现金和手机,共计价值4958元。昨日,记者获悉,包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陈永骜 记者 马冰璐
说找工作 其实骗钱
泾县人刘某在2012年上半年,认识了年仅22岁的唐某,唐某谎称认识当地移动公司领导,能介绍刘某女儿去移动公司工作,先后累计骗取刘某49720元。因女儿工作迟迟无着落,刘某打听实情后发现上当,赶紧报案,唐某遂被抓获。日前,泾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法院起诉唐某。 李磊 曹霞 记者张火旺
老汉急汇3万元“消灾”
7月1日下午,绩溪县长安派出所接到报警,该镇居民王老汉可能被诈骗。原来,王老汉接到一个自称是广州市公安局刑警队的电话,说其银行卡涉嫌洗黑钱犯罪,要他立即将家中资金全部转账到“安全账户”。老汉心急如焚,准备马上转账。最终警方在一家金融网点找到王老汉,拦住了准备汇钱的王老汉。周明助 肖 啸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