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五保老人体弱多病,发病率也随之上升,如何缓解五保供养对象因疾病、意外伤害造成的个人经济压力,保障五保对象生病住院期间的医疗护理,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呢?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合肥将统一推行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城乡统一标准,此举为全省首创。
五保老人享每年150元护理保险
“合肥市将利用财政资金为五保对象购买医疗护理保险,由各县区民政局、乡镇政府、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作为投保人,以每人每年150元的保费标准为全市43382名五保供养对象办理医疗护理保险。”合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施维奇介绍说。
在保险期内,五保供养对象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在医院治疗的,将其医疗护理费用纳入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保险公司给付医疗护理津贴,减轻长期护理费用压力;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残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伤残保险金;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赔付身故保险金。
遭遇意外最高可获赔6.3万元
“五保老人遭遇意外事故伤残和意外事故死亡保额最高达6.3万元/人。”施维奇介绍说,根据保险服务需求具体项目和赔付金额基准,意外事故伤残和意外事故死亡保额为3万元/人、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护理津贴为60元/人/天,按照已中标保险公司的费率报价,五保供养对象就可以拿到2.1倍赔付额,比既定标准高出一倍,即意外事故伤残和意外事故死亡保额为6.3万元/人、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护理津贴为126元/人/天,按每一保单年度累计给付天数为180天计算,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护理津贴最高年赔付额为2.268万元,极大地保障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