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6月28日下午,肖烨、赵红霞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其中主犯肖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赵红霞等三人被判缓刑。
法院还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许社卿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严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赵红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谭琳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王建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上述六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偷拍不雅视频并以此为要挟,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雷政富受贿316万被判13年
并没收个人财产30万
据新华社电 6月28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法院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16万余元,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雷政富表示与律师商议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北京警方回应李天一案:
从未称“轮流发生性关系”
据《新京报》报道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某一案已侦查完结,进入检查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报道还称,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某与另4个男孩一起,在五道口一酒吧内将一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一间房,轮流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报道甫一发出,“轮流发生性关系”成为网上热词,网友惊呼“李双江之子李某案发生逆转”。
“是涉嫌强奸罪,非轮流发生性关系。”昨日,北京警方表示,警方从未有“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此前,警方发布消息称,2013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到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海淀警方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李某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