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3岁的张某面对两名落水的儿童,会游泳的张某选择袖手旁观。他说,之所以不出手相救,是因为怕被家属赖上讹钱。近日,张某已被台州玉环公安部门以“故意杀人”刑拘。
带孩子上山摘杨梅遇险
1990年出生的张某,骨子里还是贪玩的。他今年年初到台州玉环打工,做的都是些零工,换了好几份工作。
5月18日中午,张某在坎门街道双龙村的一口水塘里钓鱼。没多久,身后就聚了十几个孩子。
“哥哥在干嘛呢?”“哥哥你一会要去哪里玩?我们能跟你一起吗?”
张某回头看到这么多可爱的孩子,顿时有了做老大的感觉。他决定,带着孩子们上山摘点杨梅吃。到了山脚下,张某傻了眼。这杨梅山可比想象中难爬多了,山路又小又崎岖,加上那几天都在下雨,泥地非常滑。“这里路不好走,我一次带两个小朋友上去,其他人听话在下面等着,知道了吗?”孩子们点点头。
第一组跟张某上山的,是10岁女孩小丽和12岁男孩小江。张某在前面探路,两个孩子跟在后面,可没爬多远,张某就听到身后传来呼叫声。“有人掉下去了!”
看着两个孩子落水他跑了
张某转身一看,是女孩从旁边的斜坡滑了下去,掉进下面的一口蓄水坑里。双龙村的山脚下有一个双庙水库,沿着山上来有七八个这样的蓄水坑,水库里的水就是这些山水汇集起来的。小丽掉入的是第八个蓄水坑。张某是个游泳好手,下坑救人完全没难度。
“哥哥,你快救救她吧!”在一旁的小江直掉眼泪。可张某却站着一动不动,满脑子都是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情:当时村里有一个老太太摔了一跤,好心人去牵了一把,结果被家属赖上了,赔了不少钱。“万一我去救,她的家人也怪到我头上,要我赔钱咋办?”想到这里,张某决定不管了。
小江见他迟迟不出手,急得自己跳下水去救人。但小江也不会游泳,最终和小丽一起淹死在蓄水坑里。见两个孩子都沉入水里没了反应,张某赶紧绕到另一条小路逃跑了,把其余几个小孩都扔在了山脚下。
因“间接故意杀人”被刑拘
5月19日,民警在蓄水坑发现了两个孩子的尸体。根据其他小朋友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了张某。他承认当时有所顾虑没有出手相救,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问:“一个是滑下去的,一个是自己跳下去的,跟我没什么关系吧?”
怎么会没关系?近日,玉环县公安局宣布对张某进行刑拘,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此事,张某吓得眼泪都出来了。“怎么会这样,我怎么成杀人犯了?”
处理这个案件的张警官给他讲了几点道理:“一方面,这些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只有你是成年人,而且他们是你带去玩的,所以你有看护照顾他们的义务;另一方面,这个水坑并不深,你会游泳,有能力去救,结果却见死不救,最后导致两个孩子死亡。所以,这就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 听完这些,张某后悔不得了。“我就一直考虑自己会不会因此吃亏,真是太傻了。” 综合《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