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但老师王某对法院已调解生效的欠款却拒不履行。日前,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为债权人讨回执行款30000余元。
2010年6月,黄山老师王某向邢某借款36000元,并承诺定期归还,后因王某违约,邢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此案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归还邢某本金、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40000元,王某自2011年9月起,每月归还邢某2000元,直至款清时为止。王某仅支付了一万余元后就不再支付,邢某遂向屯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展开了调查,但一无所获。后执行法官及时约谈了申请执行人邢某,并电话联系上被执行人王某,要求王某到法院解决问题,但王某以种种理由相推托。
经多方调查,王某系黄山某学校教师,每月有工资收入2000多元。执行法官随即赶到了该校,果断冻结了王某的银行账户。
第二天一大早,王某即哭丧着脸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请求法官立即对其工资账户解除冻结,否则月底其不仅工资一分钱取不到,连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水电费等都将无法扣缴,将严重影响其生活。
最终,在执行法官协调下,王某与邢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付清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