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发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并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这一工作,省药监局日前召开了全省药监系统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企业药品经营行为,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安全。
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经营理念
我省GSP认证工作从2003年3月开始至2005年12月,全面完成了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工作。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介绍:“实施GSP认证工作以来,全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建设,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进而规范整个企业的经营行为,使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其次通过实施GSP 认证,很多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宗旨已经从单纯搞经营意识到‘经营就是服务’,市场经营理念得到了有效提升。”
加速药品流通行业转型
“实施新修订药品GSP是推进医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新修订药品GSP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提高了药品经营准入门槛,严格规范了药品经营行为,这将有效抑制企业低水平重复,有效控制流通环节风险隐患,促进药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促进企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刘自林说。
新修订药品GSP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修订管理的新规范实施,必将淘汰部分专业人才缺乏、质量管理体系不全的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大大加速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
抢抓机遇,突破难点问题
当前,药品经营企业存在多、小、散、低现象严重,存在优不胜劣不汰现象,造成企业间过度竞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给整个药品流通造成巨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因此,各地要紧紧抓住机遇,从提高标准入手,围绕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安全、使用安全,谋划如何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此外,要结合实际地运用管理规范。必须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出符合我省实际的GSP认证检查要点和常见问题释义,指导全省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
稳步推进新修订药品GSP工作
刘自林说:“在推进新修订药品GSP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各地要在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认证过程中,必须依法严格把关,坚持标准不降低,努力做到认证进度均匀分布,认证标准统一把握,认证工作公平公正,全省各地都是一样的标准、一样的要求和一样的尺度,决不允许出现检查认证工作宽严不一、前紧后松的情况。
今年,要力争有一批基础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药品经营骨干企业率先通过GSP认证。 孙斌园 朱晓洁 记者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