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新社报道 近日,微博等互动媒体上有传言称,“南方日报传媒集团的两位记者因曝光韶关政法乱象被捕”。记者昨日从广东韶关市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了解到,韶关市检察院称,“胡亚柱已交代,对自己与刘维安一起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其取保候审”。
两记者在韶关涉嫌受贿被捕
据悉,刘维安之前是南方报业集团南方网法制频道记者,而胡亚柱是《南方日报》的记者。
6月22日,韶关市检察院曾发布简短公告消息,称“我院在办理魏振顺、张云峰行贿案件中,发现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按有关案件报请处理程序,指定曲江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刘、胡涉案一事。现刘已于5月22日被立案调查,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于6月5日转逮捕。”
韶关市检察院称,胡亚柱于6月21日在广州归案。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案件调查。
两人曾发表多篇舆论监督报道
据了解,刘维安、胡亚柱二人曾分别发表多篇舆论监督报道,包括产生过巨大影响的“韶关新丰史上最严整治期惊现最猖獗盗挖稀土”的报道。
而涉嫌行贿两位记者的魏振顺,则系胡亚柱于2011年6月26日所采的写一篇消息《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中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