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祝亮)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省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我省决定调整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据悉,2012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4601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091元,月平均工资为3841元。其中,以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41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超过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523元。
以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