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王玮伟) 自2001年以来,被告刘华安利用其所担任的原庐江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578万元、美元2万元。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检察院获悉,被告刘华安因涉嫌受贿被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刘华安,庐江人,曾任安徽省庐江县副县长,庐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原巢湖市经委副主任,庐江县政协副主席职务。经查明,从2001年至2012年,刘华安利用职务便利,在庐江县企业改制、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贿赂款共计578万元、美元2万元。
据统计,11年间,刘华安一共受贿18次,数额最高的为200余万元,最低的1万元。
记者了解到,案发期间,刘华安不仅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同时还主动向行贿人索要钱款。
2004年,时任庐江县锦江水泥集团董事长吴某与庐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收购了庐江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某酒店和周边附属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被告刘华安在吴某对酒店改、扩建时多次给相关部门打招呼,给予关照。2004年下半年,吴某为表感谢送给刘华安50万元;2008年下半年,刘华安以借钱名义向吴某索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