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登向冰岛提出庇护请求,冰岛会准许请求吗?他在香港会面临被引渡吗?他还有第三条路可走吗?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际公法专家,解释斯诺登案疑点。
1问:香港和美国有引渡协定,如美提出引渡,香港会否同意?
北师大国际公法专家邢钢副教授认为,根据《美国-香港引渡协定》,在国家层面,涉及国防外交须由中央政府处理。如不涉及国家层面,是否引渡取决于对斯诺登行为的定性。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杨成铭教授还指出,欧美国家一般不向他国引渡死刑犯,引渡必须是两个国家都认可的犯罪行为,美国若要从香港引渡斯诺登还有一段路要走。
2问:斯诺登身在香港,却向冰岛寻求庇护,能成功吗?
一直以来,冰岛享有乐于提供庇护的声誉,曾为美国通缉犯、国际象棋世界冠军博比·菲舍尔提供庇护。但分析人士称,刚当选的冰岛总理古恩劳格松比前任更亲美,而且没兴趣维护冰岛“网络天堂”的美誉。
邢钢副教授认为,斯诺登去冰岛寻求庇护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斯诺登身处香港,即使冰岛给予其庇护,从香港到冰岛是有相当长一段距离的。
3问:冰岛与美国签有引渡条约,这适用于受政治庇护的人吗?
对于斯诺登提出的非正式庇护请求,杨成铭教授指出,一般情况下,如果冰岛接受了斯诺登的庇护,基本意味着斯诺登不会被引渡到美国。
4问:如果斯诺登去和美国无引渡条约的国家会否安全些?
杨成铭教授说,斯诺登若前往与美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相对安全一些。两国通过刑事或者司法协作,有些情况下即使没有引渡条约,也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交由他国审理。邢钢副教授也指出,如果没有签订引渡协定,依据互惠原则也可进行引渡,引渡的条件和手续依据被请求国法律。 综合《新京报》、《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