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军,男,汉族,1952年12月生,河北南皮人,1970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1970年3月在河北省南皮县五金水泥厂参加工作;1972年4月至1975年8月在河北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毕业后任河北省沧州市化工冶金试验厂技术员;1979年8月起任河北省沧州市经委调度室干部、主任;1984年6月起任河北省沧州市经委副主任,市计委副主任;1987年7月任河北省沧州市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1988年5月任河北省沧州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1989年11月任河北省沧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2年8月任河北省沧州市副市长;1994年4月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专业学习;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在职学习);1997年5月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党组书记;1997年12月任河北省廊坊市委书记(其间:2000年3月至2000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1年12月任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2003年1月任);2004年2月任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08年6月任),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8月任)、主任(2005年11月任);2008年7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11年8月任),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2010年9月明确正部长级);2013年3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2013年6月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中共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2012年11月十七届七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