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报道 6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当日被执行死刑。
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于2012年5月29日被永城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根据公安部门侦察,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案件发生后,其很快被免职。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李新功强奸、猥亵儿童一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被告人李新功死刑。今年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