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三个正值花季的女孩陈婉、刘悦、曹璐因琐事与原同事琴琴发生矛盾,便将琴琴从一娱乐会所邀出后对其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殴打,并劫得现金710元。6月14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分别以抢劫罪判处刑罚。
被告人陈婉、刘悦、曹璐和琴琴均系90后,四人原来都在某娱乐会所上班,其间因琐事三被告人与琴琴发生矛盾。2012年12月22日晚上,三名被告人以吃夜宵为名将琴琴骗至一号码头,对琴琴拳打脚踢,并抢走其身上710元现金。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刘、曹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并分别判处罚金15000元,同时适用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