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4月底,时任某超市保安的马某与该超市工作人员吴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先后分三次盗取了超市价值3万余元的大豆油。去年4月~5月间,马某还独自潜入超市仓库盗取价值2万余元的大豆油。犯罪嫌疑人吴某则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介绍他人从马某处购买了部分大豆油。近日,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职务侵占、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